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

25.01.2017  22:04

各市农委,有关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检打联动,全面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委决定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17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辽宁省农委2017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范围
  监督抽查的对象是农产品生产、收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环节是生产、收购、贮藏环节;抽查的产品是蔬菜、水果,重点是“三品一标”产品、以往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大的产品、本地主产及设施基地生产的产品。
  二、监督抽查时间、品种和数量

  送样时间为2月15日-17日,各地根据当地生产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抽查品种。具体任务分配及承检单位情况如下:



任务分配表

市别

产品

沈阳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合计

蔬菜

14

9

4

3

4

10

9

6

8

8

18

15

12

120

水果

4

1

4

0

9

0

4

0

0

0

0

0

3

25

合计

18

10

8

3

13

10

13

6

8

8

18

15

15

145

检测单位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三、任务分工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抽查方案的制定和任务的下达;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综合执法、监管机构负责产品抽样、送样及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检测机构负责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做好样品预处理,开展样品检测工作。
  四、监测项目
  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
  涉及具体样品的检测项目按照GB2763-2014中规定的项目执行。
  五、检测方法和判定结果
  检测方法、判定依据按照GB2763-2014执行,判定原则是所有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抽样依据
  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规定执行。
  七、抽样和样品处理要求
  (一)样品应是得到受检单位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已达上市规格准备采摘的产品或已采摘准备上市的产品。
  (二)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详细登记信息,若抽取样品为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农产品,需注明认证类别。
  (三)抽样单位抽取样品后要现场封样并采取必要的保鲜防腐措施。
  (四)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包装进行检查,如样品不符合采样要求或有关样品信息的表格材料不全,检测单位有权拒绝收样。送样单位配合检测单位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完成样品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五)检测单位应尽快进行样品匀浆处理,处理过程送样单位应在场。处理后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检测、一份备检、一份复检。样品处理后由送样单位和检测单位共同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在封样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八、检测结果的确认和报送
  (一)检测机构应在收到样品后尽快完成检测工作,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应立即送交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由其负责结果确认工作。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程序按《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辽农质〔2011〕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检测机构向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所检样品中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两份),同时提交汇总表(同2015年)。
  九、结果处置
  对于经确认属于不合格的样品及其受检单位,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十、工作要求
  (一)各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抽样工作。
  (二)具体抽样工作由各市农委统一安排,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费用。监督抽查经费由省农委根据各市农委的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补助。
  (三)监督抽查结果未经省农委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不得向社会进行公布。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李世轩,联系电话:024-23447861、23447865(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024-83970390,1584044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