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成效显著

28.11.2017  20:21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藏粮于地战略,2017年省农委安排资金750万元,在辽中区、新民市、本溪县、凤城市、凌海市、阜蒙县、辽阳县、喀左县、建平县和盘山县等10个县(市、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项目实施以来,项目县认真贯彻落实省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2017年,项目县共推广增施有机肥技术6.5万亩,施用商品有机肥1.12万吨;建立示范区20个,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20个、项目效果监测点45个,开展有机肥施用田间试验18个;举办培训班53期,培训技术骨干和农民8000余人次,召开现场观摩会12次,新闻媒体宣传12次。通过项目实施,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平均亩增产45公斤,亩节本增收 100元,总节本增收近650万元。同时,项目区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得到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减轻,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农民耕地质量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全省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组织领导上,项目县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或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土肥技术骨干为主的技术小组,并与项目乡镇、项目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宣传培训上,各项目县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与粮油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相结合,开展项目宣传和技术培训。在实施方式上,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大、设备多、技术力量强、管理规范等优势,将项目实施任务集中交由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服务组织承担,增强示范引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招标采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补助物资发放,强化档案管理,实行第三方验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