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市2015年设施农业 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沈阳市2015年设施农业
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农经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经发〔2015〕27号)和《市农经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5年设施农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农经发〔2015〕85号)的精神和要求,2015年设施农业项目在区县(市)验收的基础上,市级逐一进行了网上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15年,经各区县(市)积极努力工作,共完成设施农业小区建设343个;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贷款额度为575.9万元。具体项目完成情况为:
1.新建高标准温室小区项目。经审核,有162个高标准温室小区验收合格。根据“对当年新建一个连片设施面积20亩的高标准温室小区,每个小区补助12万元。”的政策,核定补助资金1944万元。
2.新建规模高标准温室小区项目。经审核,有5个150亩、2个250亩、1个500亩规模高标准温室小区验收合格。根据“对当年新建连片设施面积达到150亩、250亩和500亩的高标准温室小区,分别增加补助20万元、40万元和100万元。”的政策,核定补助资金280万元。
3.精品温室小区项目。经审核,有101个精品温室小区验收合格。根据“对当年新建并生产的连片设施面积10亩的小区(含花卉、食用菌、水果等),每个补助10万元”的政策,核定补助资金1010万元。
4.旧棚区改造小区项目。经审核,有80个旧棚区改造小区验收合格。根据“对每改造一个连片设施面积20亩的旧棚温室小区,达到高标准温室小区标准,每个小区补助10万元”的政策,核定补助资金800万元。
5.贷款贴息项目。经审核,2015年发生贷款575.9万元。根据“按央行9月30日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补助。设施面积每亩财政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政策,按央行9月30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6%测算,补贴贷款利息44.81万元。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24-82703820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