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召开2016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退出培训会
11月7日,宽甸县召开2016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退出培训会。各乡镇扶贫办分管领导及扶贫办主任参加培训,农经局局长盛铸到会并讲话,扶贫办主任曾繁强主持会议。
会上,监测统计中心主任吴弘详细解读了《宽甸满族自治县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就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退出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农经局局长盛铸对退出机制工作做了重点强调,退出机制工作是我县整个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尾之战,各乡镇要按照“围绕方案、突出精准、因地制宜、确保稳定、完成任务”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好四项政策:一是充分利用好联户代表会议决策制度,它是产业扶贫方案和退出机制工作的灵魂、核心和精髓,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各项事宜决策的唯一法定程序;二是充分利用好定点帮扶制度,各贫困村要与帮扶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帮扶单位这一法宝,来争取资金、项目,增加脱贫投入能力,协助贫困村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好2%贫困发生率标准,要真正把有“两不愁三保障”需求的贫困户保留;四是充分利用好动态管理体系,要严格把握入口关,以前评定遗漏的真正贫困户要纳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农户直补与稳定的关系,必须严格按照产业确定补贴标准对农户直接给予补贴,不适合直补的提倡发展村集体经济,能够避免矛盾,有利于稳定;二是人均与非人均的关系,扶贫资金按照人均1235元的标准计算总额发放至贫困村,但并不是必须要平均发放,要根据贫困户贫困程度,要与国家其它补助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平衡对待和发放;三是产业与补贴的关系,针对贫困户的产业给予补贴,没有产业的不能补贴,否则容易引起矛盾;四是平衡矛盾与精准的关系,平衡矛盾的关键就是要做到精准,不能用今年的直补资金来平衡非贫困户的矛盾,可以通过帮扶单位或村其它资金来平衡。要妥善摆布好两个补贴问题:一是2015年预脱贫人口补贴额度已下发,各乡镇村要通过“四议一审”程序,因地制宜的参照今年的产业扶贫方案发放或发展集体经济,必须确保稳定;二是2016年自我发展产业脱贫人口的补贴,自我发展脱贫人口补贴不能为零,至少要保证最低保障性措施(种子化肥)的补贴额度。
扶贫办主任曾繁强在总结时提出,各乡镇扶贫办要加强档案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档” 精准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各贫困村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公示板,做好公示公告工作,为后续贫困户退出机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