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辽宁省体育学校批准,2016年辽宁省跆拳道锦标赛定于10月19日至21日在葫芦岛市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做好比赛接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9日—21日
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各参赛单位按照组别分开报名。报名单须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及县级以上具有合法资质医院的医务签章(需打印,手写无
效),于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辽宁省体育学校竞赛科,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731716971@qq.com邮箱。不按规定和逾期报名,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三、报到
1.裁判员只按照火车硬座、硬卧或动车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差旅费。
2.裁判员于10月16日17:00前到兴城盛龙宾馆报到,宾馆前台电话:0429-5333333;地址:兴城海滨风景区转盘北走95米;接待负责人:张佳庆 电话:13234230123
3.各运动队于10月17日17:00前到兴城逐浪高宾馆报到,宾馆前台电话:0429-5413111;地址:兴城海滨风景区转盘北走88米;接待负责人:于明洋 电话:15898299422
由各队领队到赛会组委会接待部办理参赛相关手续。
四、其它
1.各参赛队必须在报到当日晚19:00时以前将本单位确认报名单交大会编排组(不可更换运动员及变更级别),逾期将按原始报名编排。
2.各参赛队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在比赛报到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加盖本市体育局公章上报辽宁省体育学校竞赛科,比赛期间不受理。
3.各代表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竞技意外险),费用自理,本次比赛组委会委托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各参赛单位统一办理竞技意外保险(自行联系)。
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向军
联系电话:010-67186466 13581578792
4.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辽宁省体育局下发的《辽宁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比赛前将对乙组参赛的运动员进行文化课测试。请参加文化课测试的运动员自备考试用具(2B铅笔、黑色圆珠笔、尺、橡皮、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按夹带舞弊论处。
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晚19:30--21: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阶段),请各代表队按时组织好参加文化课测试的运动员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比赛结束后,辽宁省青少年体育管理中心将按队别公布文化课测试成绩。
5.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对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赛前专项素质测试的要求,本次比赛赛前将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测试时间:10月18日下午称重结束后(15:00-18:00),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测试标准见(附件)。
6.本次比赛使用电子头盔(泰山)和电子护具(泰山),由组委会负责提供。电子脚套(泰山)由各代表队自行准备,如需购买,请联系泰山体育任猛,电话:13791328567。
五、费用
1.编内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自交60元,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赛会不安排食宿。
2.各代表队食宿费统一按5天缴纳,若提早离会则不退返费用,各运动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3.裁判员食宿、差旅费由组委会负责。
4.组委会免费为各参赛单位提供2套秩序册、成绩册,如需加订请提前告知并收取工本费,每套50元。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1.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三路18号C308室 辽宁省体育学校竞赛科
邮编:110179 电话/传真:024-23206307
联系人:崔鹤 手机:18640018188
电子邮箱:597734363@qq.com
2.葫芦岛市组委会
联系人:张佳庆 电话:13234230123
组委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