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四个原则并行 五项措施跟进 持续加强封山禁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厅关于封山禁牧的各项措施,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丹东市按照“全面封禁、依法治理、引导扶持、禁建并举”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长抓不懈,确保各项封山禁牧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丹东市封禁办继续严抓严查。同时,封禁办与各镇签订了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各镇街与村,村与户签订禁牧舍饲合同,实行区管镇,镇管村、村管户、户管畜的责任制度。
二、是明确封禁范围。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草地、草坡、人工草地、河滩草地、退耕还林地和林地等区域围封并禁止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丹东市封禁办采取走村入户、刷写标语、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实行封山禁牧的重大意义,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封山禁牧、大力发展舍饲圈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四、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丹东市封禁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调查摸底根据之前造册以草定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各乡镇林业站将专门抽调数名干部职工,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对全市3只以上的养殖户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建档管理,实行依草定畜管理。二是加大对偷牧盗牧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各乡镇林业站派出巡查组配合森林公安,对全市范围内偷牧盗牧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偷牧盗牧者,依法严肃处理。
五、是广泛普及舍饲养畜。丹东市政府把推进舍饲养畜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任务和封山禁牧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生产方式,普及舍饲养畜,引进繁育良种,改善种畜结构,提高种畜质量。大力扶持养殖龙头企业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发展设施化养殖业,切实抓好规模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化舍饲圈养,实现养殖业由分散牧养向现代化养殖的转变,提高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为封山禁牧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