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沈54个社区试点缔造“幸福社区”
新闻背景:2月14日,沈阳市召开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动员部署大会,会上明确提出将为社区“减负”。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下月起,沈阳市将在城乡、物业小区和老旧小区等,选择54个社区启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
日前,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根据2017年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工作方案,从下月起,全市54个社区将展开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
目前,沈阳市已确定在全市的大庆路、文安路、砂阳南、新加坡城、和平新村等54个社区启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据了解,这些社区涵盖城市新社区、城市老旧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小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外国友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国际化社区等不同类型的社区。
从下个月开始,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启动准备、共谋共议、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四个方面的工作步骤,试点社区要在显著位置挂置“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社区”牌匾。
8月份开始,各区县(市)要在巩固提升第一批试点街道社区(小区)成果的基础上,自愿申报确定第二批试点社区,逐步在全市更大范围内推广。
今年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有25项任务。目前这些任务已被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涉及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文明办(缔造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
其中,推进街道社区职能转变,通过政策引导,推进社区行政职能向街道(乡镇)回归,厘清政府、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屯)的权责边界以及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公益服务的界限。
下放服务管理资源权力,树立和坚持“就近办、马上办”的便民服务理念。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制定实施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范围,将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等困难和特殊群众纳入服务对象,推动居家养老、残疾人关爱、社区矫正、医疗卫生、心理援助、法律顾问等社区服务事项实施政府采购。
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协调和监督机制。
推动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改革创新登记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办社区讲堂。
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设立街道(乡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屯)便民服务代办点,促进公共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深化智慧社区建设。
建设共同缔造网站,依托“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四级幸福沈阳共同缔造互联网平台,促进政民沟通,解决民生诉求,拓展群众参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