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省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在全省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12月1日,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就全省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在全省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三五”规划建议,深刻认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准确深入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基层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讲团、讲师团作用;组织全省五级理论宣讲体系、“辽海讲坛”宣讲力量;充分发挥沈阳、鞍山基层理论宣讲网格化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会精神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把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活动中;邀请领导干部进学校、上讲台,宣讲阐释全会精神;把品德教育和实践养成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走进基层群众,创作演出反映辽宁发展成就、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辽宁文化形象、讴歌人民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深入开展年度性群众文化品牌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工程;扶持引导基层文艺汇演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创作征集、推出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公益广告作品,开展公益广告传播展示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楹联诗词征集展示活动,组织创作并搭建征集展示平台,举办楹联诗词朗诵会,请书法家撰写优秀楹联诗词作品。广泛开展网上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设立专题网页;开展网上宣讲、视频展播、访谈交流等,利用新媒体推出系列议题、话题,加强对我省新一轮振兴成就和政策解读。
通知明确,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展开。从现在到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十二五”时期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从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到“五一”前为第二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有效载体,周密安排部署。突出思想内涵,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要适应群众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积极创新方法手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推动把“十三五”规划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