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审批办理规程

16.08.2018  20:3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条款、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的办理。

2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3审批编号

3.1审批编号

(用于归类和统计需要,先空着,待市营商局统一制定后再填。)

3.2实施机关统一信用代码(18位)

11210100001584415P

4审批单位

沈阳市环保局

5审批对象

a)企业;

b)社会团体;

c)自然人;

6审批依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7办理条件

在沈阳市辖区内从事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a)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b)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

c)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d)处理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e)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f)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8办理方式

直接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报。

9审批数量

      无限制。


10审批申办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b)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c)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纸质版一份,

d)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纸质版一份,

e)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f)现有企业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还需提交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检测报告,纸质版一份,

g)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h)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i)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j)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以上申请材料中,行政许可申请书参见附录A。

11流程图


12审批程序

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

a)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到材料凭据》,给予办理;

b)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c)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详细告知需补正材料项目和内容;

d)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告知书》;

e)对已作退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

f)对属于重启受理的,应出具《收到补件材料凭据》。

审批部门应:根据提交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或勘查、检验、鉴定、考试、评审和技术性审查等方式),拟制初审意见(不计入审批时限)。

审核人根据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签批审核意见。

决定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核结论签批是否同意设立出具许可证的意见。

做出审批决定后,于2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送达。

13审批内容

对于批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以审批部门规定文号出具《关于同意XXXX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作出“准予许可” 的结论。

14办理时限

a)法定时限: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

b)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修改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15收费款项


16重要提示

a)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均为纸质证书。

b)禁止伪造、变造、冒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

c)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

17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许可机关因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5)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8联系信息

18.1业务咨询电话:

a)环保窗口电话:024- 83963683;

b)市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电话:024-83962603;

c)市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台电话:024-83962728;

18.2 市环保局网址 http://www.syepb.gov.cn/ ;(网上申报/表格下载查询审批结果);

18.2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sysp.gov.cn/

18.3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文本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我司(单位全称:XXXX,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X,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拟申请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

      我司同意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对我司提供的申请材料全文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告。我司已将申请材料全文及相关信息在XX网站或报纸进行公示。网址为XX(XX报纸XX版)。

      我司报送市环保局进行公示、公告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申请材料全文及公示信息内容未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与我司在XX网站或报纸公示的内容一致。

      附:XX网站公示网页截图(或xx报纸公示截图)

(要求:网站截图要能看清具体页面网址及时间,报纸提供公示页面整版原件或复印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属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我单位已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该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现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格许可证申请材料该提请贵局审批。

      我司授权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证手续。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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