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首批建成三个少数民族宜居示范样板村
27.01.2016 13:15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从2015年开始,沈阳市将实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定位为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市民委、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积极开展创建宜居乡村活动,并严格按照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的要求,以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传承生态文化和培育文明新风为途径,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宜居乡村发展模式,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在全市首批确定的5个宜居示范样板村中,包括浑南区闫家满族村、沈北新区中寺满族村、拉塔湖锡伯族村3个少数民族村。省、市、区三级已累计为3个少数民族宜居示范样板村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道路交通、景观环境、农民住房等项目改造,实现了“生态宜居村庄美”、“业兴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标准。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27.01.2016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