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如何保存,能否销毁?
04.03.2016 12:4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4.03.2016 12:4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