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
30.11.2018 10:32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案件经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唐某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25728.48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唐某却不按期给付。经李某申请,开原法院于2017年5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唐某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拒不露面。从其居住环境上来看,唐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鉴于此,该院于2017年7月采取了发布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唐某仍隐匿自己,拒不履行义务。
11月29日,开原市人大常委内司委主任德嵩、辽宁省人大代表孙满柱等在开原市人民法院的邀请下,参与了这起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代表们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向案件被执行人的家属明理释法,敦促其履行义务。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30.11.20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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