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积极开发农业功能推进休闲农业发展

22.09.2015  09:49

  近日,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发展休闲农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居民休闲消费的目标任务,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不断提升;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

  《通知》明确,要围绕优化布局,支持发展农(林、牧、渔)家乐、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庄、休闲农园、美丽田园等,进一步丰富类型,促进融合集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围绕丰富内涵,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融合,加大农业文化遗产价值发掘,加强农村文化遗迹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围绕增收脱贫,发展一批特色旅游到村到户项目,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发展,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探索农民自组织、自激励、自就业的创业模式。围绕提档升级,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休闲农业设计水平,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修缮,鼓励发展特色民宿等。围绕有序发展,加大行业标准制定和宣贯力度,促进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围绕品牌培育,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全国休闲农业星级示范创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等品牌培育工程,提升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通知》提出,要明确用地政策,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鼓励利用村内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利用“四荒地”等发展休闲农业。加大财税支持,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通过协调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等,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使贫困群众在项目发展中获得资产性收益。加大公共服务,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