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更换物业业主拒缴费被告

17.05.2015  15:33

昨日,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北国奥林匹克花园,部分被起诉的业主聚集在一起,打算再次向小区物业公司讨要说法。 辽沈晚报 、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洋 摄

近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北国奥林匹克花园的百余名业主陆续收到苏家屯区法院的通知,他们因拒缴物业费,被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港联物业(广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起诉到法院。

物业公司的这一举动引起业主不满,16日上午,数十名业主在小区北门拉起条幅抗议。

业主投诉:不告知就换物业 服务还差

徐先生是北国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入住该小区近三年,徐先生说他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惹了一肚子气。“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那些规划设施,基本上都没影了。我们的物业费是1.8元,在苏家屯区算很贵的了。本来一开始物业公司服务挺好,挺给我们办事,结果开发商把他们换走了!后来这家物业就很不负责任。 ”徐先生向本报记者“大倒苦水”。

2012年6月初,该小区一期住宅交付使用。徐先生是最早入住的一批业主。当时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每平方米1.8元。不承想,入住不到半年,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悄然换成了港联物业。

物业公司:我们投标程序是合法的

面对业主的投诉,港联物业的梁经理表示既理解业主的要求,又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行为表示无奈。但梁经理强调说,港联物业为这个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当初是投标完成的,程序上是完全合法的。

梁经理是去年10月才被派到这里,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他坦言,目前的物业管理确实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没有达到让业主满意。但也一直在积极整改,“我们也是做了不少工作的,小区南北门的门禁都修好了,小区里的监控摄像头出了问题,也已经联系了厂家,正在积极解决。”梁经理对记者说。

开发商:更换物业时贴了通知

昨日下午,记者又联系到小区开发商中体地产方面的负责人赵经理。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开发商更换物业,采用的依据是“前期物业办法”,而且在更换之前,在小区的大门处已经张贴过通知。

赵经理说,当初更换物业的程序是没问题的,“我们提供的材料,苏家屯区房产局小区办都是批准的。 ”不过,赵经理表示,由于时间过去很久,当初合同上的一些具体规定已记不清,昨日也未能向记者提供相关材料。昨日下午,记者也没能与苏家屯区小区办取得联系。“业主都反映一开始的物业公司服务挺好,为什么突然换一家物业公司呢? ”当记者提出这一质疑时,赵经理表示更换物业公司的原因在于,第一家物业公司提出了提高物业费的要求,成本增加。

由于入住比例不够,目前,北国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仍未成立业委会。但业主代表徐先生说,更换物业公司这样的大事应该由业主投票决定,而不是被开发商代表。

律师说法开发商代表业主更换物业不合适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有缺失的。从合同法的相对性角度来看,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相对人应是全体业主,若无业委会,谁来代表全体业主,确实是个难题。

不过尹富强律师认为,“更换物业公司,不应由开发商代表业主决定,因为开发商本身在更换物业公司方面具有很大的利益冲突,不排除会损害业主的利益。 ”而且,尹富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公平原则,后进入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不应低于前面的物业服务公司。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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