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局小微分局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

26.06.2017  15:34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2017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通知》要求, 6月23日,铁岭市工商局小微分局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该分局6 党员到莲花湖街道幸福湾社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有效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活动分为三部分,一是6名在职党员在社区活动室与社区群众一起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增强党员意识。二是该分局立足工商职能,向社区群众宣传了新《消法》,发放新《辽消条例》、《现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等宣传手册,鼓励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6名在职党员与社区居民一起对社区内的草坪进行清理,为居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此次活动,该分局6名党员充分发挥了在职党员的表率作用,走进社区,服务群众,不仅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为社区建设贡献出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