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真正把雷锋精神培育成为沈阳的城市精神,加快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就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学雷锋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雷锋式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弘扬雷锋精神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让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世世代代弘扬下去。学习雷锋的热潮在中华大地上不断兴起,显示出雷锋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强大生命力。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民族精神的精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反映,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内涵十分丰富,意蕴十分深刻,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辽宁是雷锋的第二故乡,沈阳是雷锋活动的主要地区,雷锋精神产生于辽沈大地,雷锋精神在沈阳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和广泛的人格认同。当前,沈阳正处在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作支撑。将雷锋精神培育成为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的沈阳城市精神,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不断凝聚智慧和力量,共同缔造幸福沈阳,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一轮振兴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大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大力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大力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大力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引导全市人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将雷锋精神作为沈阳的城市精神继承好发扬好,为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把弘扬雷锋精神同推动沈阳振兴发展实践紧密结合,坚决落实“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发展的战略决策,全面实施《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
2.坚持立足岗位常态践行。以雷锋精神为统领,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专业、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大力培育“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城市文化。扎实推进学习雷锋精神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形成人人争当“雷锋”、处处都有“雷锋”的生动局面。
3.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选树宣传各级各类学雷锋先进典型,用身边的榜样诠释雷锋精神,用关心关爱先进典型的实际行动褒扬雷锋精神,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切实做到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汇聚起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雷锋精神
1.强化理论武装。 深入学习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雷锋精神根植于心中,融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中。
2.把握精神实质。 坚持用雷锋对党忠诚的优秀品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用雷锋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热爱本职、创新创造、敢于担当,全力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用雷锋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以诚为本、以信立人,积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用雷锋友爱互助的优秀品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培育共同缔造文化,形成友善关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使雷锋精神成为沈阳这座城市共同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3.组织全民讨论。 组织开展“把雷锋精神作为沈阳城市精神”全民大讨论活动,围绕把雷锋精神贯穿于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凝聚志存高远、积极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力量;围绕把雷锋精神贯穿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形成推动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的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围绕把雷锋精神贯穿于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无私奉献、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
4.阐发雷锋精神。 各级党校、社科联、讲师团和驻沈高校等理论研究部门,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为促进行动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导向引领。举办理论研讨会、座谈会,组织刊发理论评论文章,深入阐述“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人们对雷锋精神作为城市精神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形成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新理论研究,着眼于加强党的建设,深入阐释弘扬雷锋精神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夯实执政根基。
(二)全面弘扬雷锋精神
1.强化教育引导。 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驻沈部队等要强化对雷锋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要切实把学习雷锋精神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学习雷锋精神紧密结合。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雷锋精神契合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切实让雷锋精神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使广大青少年在雷锋精神的哺育下成长,在潜移默化中把雷锋精神融入思想。
2.形成工作常态。 把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作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载体,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巩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以雷锋精神为价值引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普及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文化,通过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3.完善各项机制。 建立深学笃行的学习机制,明确学习重点和实践载体,倡导学用结合,确保真知真行。建立勤政敬业的践行机制,倡导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的职业道德,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建立兴利去弊的导向机制,引导各方面向雷锋精神精准对标,真正让讲文明有道德、讲规矩守纪律成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道德基石。建立常学常新的工作机制,营造人人学雷锋、时时当雷锋的浓厚氛围,使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突出嘉许导向。 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培育和挖掘学习雷锋精神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激励办法和保护助人行为、见义勇为的政策措施,设立学雷锋活动基金。定期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表彰一批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坚持开展学雷锋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巡讲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各类先进典型,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努力践行雷锋精神
1.立足岗位践行。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以培育共同精神为切入点,引导全市上下围绕百姓身边的小事、房前屋后的实事,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涵养“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城市文化,加快形成与建设幸福沈阳相适应的公共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
2.深化志愿服务。 把深化志愿服务作为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百万学雷锋志愿者在行动”“星期六学雷锋广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各级群团组织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深入社区参与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通过开展绿地认养、助贫帮困、同筑共建等公益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注重文化熏陶。 加大政策扶持,搞好规划策划,精心打造一批弘扬雷锋精神的文艺精品。充分挖掘反映雷锋精神的典型事迹等素材,创作推出一批具有沈阳特色、反映时代风采、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文学、影视、戏曲等精品力作。开展雷锋精神题材影视作品回顾展,组织“说雷锋、唱雷锋、写雷锋、画雷锋”系列活动,用艺术形式,感染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4.加强阵地建设。 在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以及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逐步推进学习雷锋精神阵地建设。通过抓好雷锋纪念场馆、设置雷锋事迹展览展板、建设雷锋广场和雷锋特色社区、在社区讲堂配送《雷锋的故事》《雷锋日记》等书箱、开设雷锋旅游专线等举措,弘扬和传播雷锋文化,固化城市印记,濡染城市精神。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成立“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推进。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统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教育等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为研究雷锋精神、凝炼城市精神提供智力支持。要不断完善运用社会力量推进学雷锋活动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多途径增加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投入保障。
2.注重结合实际。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群体特征,制定“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具体举措,并抓好贯彻落实。要通过设计载体、搭建平台,切实把学雷锋活动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真正融入到日常生活。要突出重点、区分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各类媒介,通过制作学雷锋公益广告、开设学雷锋专题专栏,唱响主旋律,凝聚向善向上向美的正能量。要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切实改进宣传报道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宣传展示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推动学习和践行雷锋精神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让雷锋精神成为沈阳的城市精神。
编辑: zfw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