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组到我市开展燃煤锅炉拆除及黄标车淘汰督查工作

12.10.2016  18:12
    2016年9月8日至9月9日,省公安厅、环保厅联合组成督查组对我市燃煤小锅炉拆除及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先后对14家锅炉现场以及黄标车整理台账进行检查,并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认为,营口市推进燃煤小锅炉拆除取缔和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有以下四大亮点: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领导投入大量精力推动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的开展,多次调度,取得较好进展。二是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制定三个园区内燃煤小锅炉“煤改气”工程补贴方案,降低大众洗浴燃气价格,以此推动小锅炉拆除取缔改造工作。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市经信委、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分别对老边、站前、西市和高新区进行包片督查,对负责督查地区未按期完成燃煤小锅炉取缔任务的,督查部门负连带责任。四是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较大,落实较好,现已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位居全省第一。

  同时,省督查组也提出在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燃煤锅炉拆除还不够彻底,有死灰复燃的可能,要对已拆除的锅炉进行回头看。二是相关优惠政策还要加快落实,尽早兑现,以免因此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三是

  对锅炉拆除数量还需进一步核实。四是在煤气、热电管线敷设过程中应避免造成扬尘二次污染。督查组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未完成锅炉拆除任务的抓紧工作进度,提高燃煤小锅炉拆除质量,防止死灰复燃。要建立责任制,倒排工期,加强检查力度。同时,目前仍有6%的黄标车尚未淘汰,公安局应再接再厉,高效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