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思想 加快构建辽宁全面开放新格局为推进振兴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3月31日,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总结对外开放实践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开放形势,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开放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最前沿,以政治家、战略家的宽广视野,针对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全面开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紧密结合辽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陈求发指出,辽宁是我国最早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40年来,我省开放布局不断优化,开放领域日益扩大,开放水平逐步提高,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动力活力。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快推进振兴发展,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
陈求发强调,做好新时代全省全面开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培育形成开放新优势,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要深度融入国家三大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与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北京产业转移、科技创新要素辐射,复制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更好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大与上海、江苏合作力度。二是要积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更好运用沿海经济带区位和先发优势,充分发挥大连龙头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辽宁港口资源整合,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升级版。加快沈阳无水港、临空经济区等建设,提升发展能级、放大辐射能量,全面提升沈阳经济区开放水平。加大辽西北地区开放力度,着力打造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产业转移承接地,推进特色农产品出口。三是要扎实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把“引进来”作为重中之重,依托优势产业,创新招商机制、转变招商方式,培育产业集群。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既简政放权,又加强监管,推动“走出去”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要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按照国家赋予的辽宁自贸试验区定位要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全面开放新高地。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推动经济开发区转型发展。推进开放载体建设,积极推动大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沈阳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陈求发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坚实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强化政策组合和集成,以开放视野寻找人才,以创新举措吸引人才。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完善督考合一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外宣传、舆论引导,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辽宁形象。
唐一军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全面开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一要把握发展大势,明确目标任务。开放是兴省之要。要认清形势,发挥优势,对标先进,转身向海,扩大开放,以新的目标引领开放、以新的举措推动开放,努力建设开放强省。二要突出辽宁特色,构建开放格局。立足区位优势和现实基础,以服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以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为支撑,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沈阳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龙头,以全方位、全领域、全时空开放为依托,加快构建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三要提升能级水平,打造平台载体。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打造一批平台、创建一批载体,引资金、上项目、兴产业,以平台招商引资、扩大开放,让载体释放潜力、拉动增长。四要拿出真招实策,加大政策支持。集中财力、集聚要素、集成资源,在财政、金融、人才等关键环节上加大力度,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提高制度的供给保障能力。五要大力“双招双引”,激发开放动能。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奋勇争先的干劲,持之以恒地抓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程,大抓项目,抢抓人才,狠抓招商,力争“双招双引”取得突破性进展。六要提速增效优质,营造良好环境。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强化统筹、形成合力,严督严考、狠抓落实,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着力开创开放发展新局面,推动辽宁早日实现全面振兴。
副省长陈绿平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各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中)直有关单位、驻沈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