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生鲜大卖场” 占用十四五个停车位

27.04.2016  09:34

  大卖场占了公共停车位

  

  “最近我家楼下新开个超市,把好多水果、蔬菜摊位都摆到了门前的人行道上,不仅影响行人通行,还占了十四五个公共停车位。我们天天楼前楼后绕好几圈也找不到停车的地方。”昨日,家住大东区幻景家园的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家楼下新开的水果超市私占了大量公共停车位。

  新开超市让停车更难

  吴女士家住幻景家园,该小区一共6栋楼,园区四周都有公共停车位。吴女士说:“虽然园区外都是停车位,但如果下班晚些,还是要绕好几圈才能找到位置。这几天不知什么原因,车位更难找了。最初我还纳闷,昨天带孩子遛弯时才发现,原来楼下新开了一家超市。”

  超市和停车位有什么关系?吴女士表示,超市将十多个水果、蔬菜摊位摆到了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大早上就营业,晚间也不撤柜,这虽然方便了大家购物,但使停车变得更难。

  十四五个车位被私占

  昨日上午,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前往幻景家园小区,看到园区东北角处新开了一家名叫“四季鲜生鲜大卖场”的超市,超市在东北大马路和辽沈三街拐角处,门口的人行道上铺了红地毯,原有的停车位标线被盖上,苹果、梨、猕猴桃、大枣等很多摊位摆在上面。

  转了一圈记者仔细数了数,这些摊位所占的车位一共有十四五个。而且,有些停车位的标线已被涂抹掉,仔细辨别才能看出来。

  超市:马上将摊位撤回至店内

  记者联系了幻景家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园区内,园区外的事儿不归他们管。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四季鲜生鲜大卖场”店面负责人李先生,他表示,超市4月21日才开业,这几天正在搞促销活动,顾客比较多,为了疏导客流才将柜台摆到人行道上。得知有居民投诉,该负责人表示他们知道占道经营和私占车位是不对的,也承诺马上将柜台撤回至店内。

  占公共停车位

  一个要罚200元

  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因此像私设路桩,占用门前临时停车位的做法都是违反法规的。

  市民如发现仍有商户设桩私占公共停车位,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昨日,大东区停车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会通知属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责令对方撤除,逾期不撤除者,依照《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中规定:擅自施划或者撤销停车泊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200元罚款。

  私占公共停车位

  就应受惩罚

  对很多车主来说,在市内最头疼的不是开车而是无处停车。毫无疑问,一个公共空车位你可以停,我也可以停。然而,为什么有些公共停车位却成了一些商家或者个人的“私人定制”?而且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市民发现商家私占公共车位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并及时投诉,相关部门使其受到相应的惩罚,相信那些商家就会收敛许多。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吕 佳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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