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低头看眼短信 撞死人被判刑
低头看一眼短信,抬头危险近在眼前。辽中一名司机发现前方险情采取措施已经来不及,将三轮车车夫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8日,辽中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使用手机而引发的交通肇事案。
低头看短信撞死人
2014年9月18日9时30分许,张某驾驶轿车沿辽中县北一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到一小客车停车场南门时,突然电话来条短信,张某一边驾驶车辆一边低头去拿电话查看。
当张某抬起头时,突然发现险情就在眼前了,在其车辆前面出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张某紧急踩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轿车重重地撞上了人力三轮车。
张某下车查看,发现三轮车车夫吴某受伤极为严重,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车前来将伤者拉走后,张某报完保险后,离开了现场。三轮车车夫吴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说法:低头看手机事故增加四五倍
沈阳交警表示,开车接打电话,交通事故发生率将提高四五倍。驾驶人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注意力不集中,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同时也影响驾驶人对交通和路况的整体认知。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将面临扣2分罚200元的处罚。
肇事逃逸被刑拘
当日15时,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警部门调查发现,张某所驾驶的车辆虽然投了交强险,但并没有按期进行检验。交警认定张某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且肇事后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张某未按规定检车,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后来,张某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发后,张某家属与吴某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再赔偿7万元,取得吴某家属谅解。
辽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警方说法:不报案未经同意离开均属逃逸
沈阳交警表示,交通肇事逃逸包括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即使报警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等行为,均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逃逸交强险不免责
庭审过程中,吴某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3万余元。张某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张某肇事后逃逸,属于保险免责范围。
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规定,肇事逃逸不属于交强险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医疗费4356元。
法官说法: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商业险不赔
辽中县人民法院法官姜维娜表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商业险条例》等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一旦被确定逃逸,商业险是不能予以赔付的。
而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中,并没有将交通逃逸、酒后等列为免赔责任范围,因此,在交强险中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九成驾驶员开车会“低头”
根据网络调查显示,所有驾驶员都知道驾车不准接打手机,但九成以上的驾驶员有过开车接听手机、查看短信、刷微博、刷微信等行为。
2015年1月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市府大路进行实地探访,发现在行进中驾驶员接打手机现象比较普遍,其中出租车用手机抢单情况比较多。在三经街路口,驾驶员停车等候信号灯时刷微博、玩微信等情况比较多见。
调查中,黄先生认为自己开车接听电话是无奈,因为自己经商业务电话比较多,而且还经常需要驾车外出跑业务,所以不接电话会“影响生意”。
出租车吴师傅也表示,如今打车软件流行,的哥抢单得靠手机,如果不用手机,生意就会流失。
孙女士说,自己是路盲,平时出行全靠导航,如果不看手机导航,自己就找不着路。
除此之外,更多驾驶员认为开车玩手机是为了消遣娱乐。王先生说,自己对手机有强烈的依赖,平时不开车时也就是拿着手机看新闻、玩微信、刷微博玩,而开车如果不看看,心里总觉得不舒服。自己平时开车一般不玩手机,只有电话打进来或有急事需要时才能打电话。一般情况下,等红灯时自己总会拿起来手机看一眼,玩玩微信、刷刷微博、聊聊QQ。
沈阳交警表示,司机开车时接打电话、看短信、玩微信,已成为妨碍安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新诱因。不久前,江苏司机高某驾驶客车时,7分钟内看39次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将一名骑自行车老人撞死,值得广大驾驶员警醒。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摄影记者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