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19.04.2016  12:23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监察是做好环保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力量。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人才质量。从实际来看,省级层面人员、装备、能力不相上下,每个省级监察总队都能抽调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人员。但县级的力量差别就很大,有的县级监察队伍编制缺少、人员素质层次不齐,有的甚至平时应付一般性现场监察都有困难。因此,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不是简单地增加人员编制,而是以现有的环境监察队伍人员为基础,实行严格统一的转岗招录、培训、待业、清退制度。把好转岗人员业务能力质量关,建设一支人人会执法、人人懂业务的环境监察队伍。经多次培训无法通过的人员,要坚决不予转岗录用。要规范监察队伍新增人员招录制度,实行环境监察新增人员县级直接招考、市级由下级监察单位择优选调、省级由下级监察单位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破解当前不会干、不愿干、不想干的监管怪圈。

二是用好执法人才。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大多有着较强的隐蔽性、专业性、复杂性,其证据链的取得不乏专业上的难度。受到执法人员、阅历、水平等的影响,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行为存在一定挑战。因此,要注重培养基层执法人才,建立监察机构执法人才数据库,定期入选一批政治强、作风正、懂专业、有经验、敢担当的基层监察干部。全面推行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动用执法人才数据库人员对排污行为实行异地式、空降式、随机式监察与查处。深化基层考评制度改革,把采用“双随机”制度查处违法行为的效果作为评价“执法人才数据库”人员本身和所在单位的重要奖惩和考核内容。牢牢扭住用好人才这个“牛鼻子”,使基层环境执法人才觉得工作有尊严、有期望、有成就,激起整个队伍的工作热情。

三是配好执法装备。要下决心加大投资,解决基层监察办公用房、专业执法用车等硬件缺乏的问题。全面配备用于现场执法的精密仪器、取证工具和移动执法设备等,做到执法留痕、快速反应,提升环境执法时效性和权威性。要全面实行“互联网+环境执法”。开发现场执法互联网平台,研究手持式、便携式专用随身执法设施,融合在线监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等数据库,实时、便捷记录现场调查内容,及时取得检查对象的签名确认。平台终端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可以全方位了解检查对象的违法情况,杜绝监察人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至于具体采用何种处理意见,除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合理性管理措施外,由上级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实时上传的现场检查情况决定,努力营造现场监察人员零压力、零为难、零私情的执法氛围,强化环境监察的威慑力,彻底改变以往执法松、软、偏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