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必须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谈到“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时表示,开放也是改革。必须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
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让地方和企业吃上“定心丸”。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建立并公开收费项目清单。实施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市场采购贸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等进口。
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把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健全金融、信息、法律、领事保护服务。注重风险防范,提高海外权益保障能力。让中国企业走得出、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建设。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构建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积极推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在全国推广成熟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
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信息技术协定扩围,积极参与环境产品、政府采购等国际谈判。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尽早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力争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建设亚太自贸区。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