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录音给继母留5万遗产儿讨债败诉
父亲病逝,儿子知道有人欠父亲5万元,他把欠债的告上法庭讨债。但欠债的却称,已把钱还给了死者的后老伴,可又苦于拿不出证据。
让儿子没料到的是,继母竟替欠债的辩白称,欠款已收到。她还提供一份电话录音,证明死者生前跟欠债人留下遗嘱,要求把欠款还给他的后老伴。
这份录音成为定案的主要证据,法院驳回了儿子主张返还5万元欠款的诉请。儿子最终认同判决,也表示不会向继母追要这笔钱。
父亲病逝5万欠款成谜
2014年10月,50多岁的沈阳男子胡某因病去世。胡某有一个27岁的儿子,据了解,男子沙某曾以工程保证金的名义,向父亲胡某借过5万元钱。在胡某过世后,他的儿子决定要回这笔欠款。
胡某儿子以继承人的身份,将欠债的沙某告上了法庭。他向法院请求,判令沙某向他退还5万元欠款,并支付利息3852元。被告沙某辩称,这5万元钱是胡某借给他的,“这笔钱胡某后来给我打电话,交代我把钱直接返还给他的后老伴王某就行,钱我都已经还完了。 ”
存有录音儿称不能算数
胡某的儿子是他和前妻所生。胡某在离婚后,2007年经人介绍与女子王某成为男女朋友,并一直生活至他去世,但二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胡某的后老伴王某作为第三人出庭,王某表示,该笔钱是胡某借给被告沙某的,当时借款时是她与胡某一起去的,被告沙某为胡某出具了收条。法庭上,王某劝说继子:“你爸生前电话嘱托沙某把欠款还给我,钱我已收到了,你别再管人家要钱了。 ”
由于胡某生前用的手机有自动通话录音的功能,所以他的每一次通话都被记录了下来。见继子对这笔欠款还是不依不饶,王某又拿出了一份胡某生前嘱托沙某向后老伴还款的通话录音。
庭审中,儿子认可声音是出自胡某本人,但是对于通话内容,儿子认为:“当时我爸病重,意识不清醒,不能算数。 ”儿子不敢相信继母竟然“帮助”外人,但因他证据不足,法庭对他的主张无法支持。
录音定案儿称不再追款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已经通过电话的形式告知债务人沙某将自己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王某,沙某对此知情并表示同意,庭审中王某也表示接到该笔款项,故债权债务消灭,原告不应再向被告沙某主张返还5万元欠款。综上,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同判决,也表示不会向继母追要这笔钱。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彦艳表示,视听资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合法收集到的视听资料要严格依法审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为此,她对视听资料证据有关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解析。
多知道点
提供视听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1.视听资料获取必须合法
“有关视听资料证据,有两点注意事项。 ”王彦艳提醒,首先,视听资料的取得必须合法。她举例,如果擅自在他人住所安装摄像头,从而获取录像视频,“这就侵犯了他人隐私,这样的证据不会被采信。 ”同时,王彦艳也表示,现在日常生活通讯发达,“像一些借贷关系交谈时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
2.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
“法庭对视听资料证据的要求很高,必须要结合其他证据佐证。 ”王彦艳表示,如果单纯提供一份录音,但对方完全不认可,那么,“即使录音证据再完整,法院也不能对事实予以认定。 ”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