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机30天”的手机一周就没电较真小伙儿要维权

17.03.2016  11:16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沫报道昨日,沈阳的丁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反映自己1月初在网上购买了一部华硕电神5000的手机,广告宣传语中写着“惊人的5000mAh大容量电池,待机时间高达30天。”结果在手机充满的情况下仅一周左右就没电了。丁先生觉得实际与广告宣传差距太大,1月中旬,他退货的申请遭到拒绝。一怒之下他一纸诉状将销售商以及生产商华硕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在多家购物网站上查询,这部售价699元的手机被贴上了“老年手机”的关键词。“我是个80后,买这款手机真没有故意‘打假’的意思,我就是冲着它的电池买的,想自己用,现在再好的智能手机都有耗电快的缺点,总需要充电,我这人嫌麻烦,就想买一个不用总充电的,回家也是抱着好奇的心态看看它是否能像厂家宣传的那么神奇,结果我既没连无线网络也没连移动数据和蓝牙,就放在那待机,不到一星期就没电了,时间还不到广告宣传里的四分之一。”丁先生表示,之后他多次联系到购买手机的网上商城想退货,均被对方拒绝,并表示宣传是生产厂家的行为,跟他们无关。“厂家回复说有权威部门发布的报告,证明电池能待机30天,即便如此,也是根据理论来推算的,我觉得不能成为他们虚假宣传的借口。”

  昨日,记者致电华硕手机客服,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华硕电神5000的广告语“30天待机”指的是理论待机,是指不开无线网络、不开移动数据和蓝牙以及不运行任何程序的情况下,还要看手机使用地的信号和服务程度,真正的使用时间应该是37.6个小时。记者询问是否有权威报告能证明理论待机时间就是30天,对方明确表示没有。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在华硕的官方网站上,华硕电神5000“待机30天”的广告语仍然存在。记者注意到,在宣传“惊人的5000mAh大容量电池,待机时间高达30天”的下面,有这样两行说明:“电池续航时间因使用情况不同而异。”而这行小字的字体明显比其他的广告语字号小,不细心的人确实容易忽略。

  昨日,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表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由于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消费进行误导,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掉手机。如果经营者被法院认定为欺诈,将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的举证,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以鉴定结果和消费者的举证情况作为依据进行衡量判决,如果手机的待机时间明显低于宣传的30天,且消费者能够向法院有力地证明商家做了虚假宣传。那么,商家的行为将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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