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教师禁止给学生贴“有病”标签

12.08.2015  16:36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简称“指南”)。指南指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特别指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禁止给学生贴“心理疾病”标签。

  指南就人员配备明确要求,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

  指南要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并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自愿基础上进行,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目前,沈阳实现了全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兼职心理教师。市里和各区每年都组织教师进行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同时,市内中小学很多设有心理咨询室。“中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感到焦虑、彷徨,甚至苦闷、痛苦。个别地区出现了一些学生的极端事件,都让我们更加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心理教研员于晓良表示,在学校里,应该有一位以上的专职心理教师。因为一位学生们熟悉的老师,可以让学生更信任,方便沟通。同时,他们专注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成为解决问题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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