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局为快递企业发放2015年度高峰通行证

05.02.2015  13:33

  近日,大连市局在2014年为50台快递车辆核发通行证的基础上,再为100台快递车辆核发高峰通行证,使《大连市邮政条例》中关于“公安机关对取得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快递车辆发放专用通行证件”的规定落到实处。持证车辆准许在高峰时间禁行路段通行(早高峰6:30-8:30,晚高峰16:00-19:00),有效地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难题,提高快件运输的效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

  市局与大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快递车辆通行保障的通知》,切实落实快递车辆通行政策。经过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多次协调,最终达成共识,由市局负责对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制作高峰通行证,经交警部门备案、盖章后,发放给快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