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闯红灯撞伤人 掏了2万余元医疗费

22.04.2015  08:53

  新民郭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不幸被一辆闯红灯能通行的急救车撞倒,摔成重伤。急救车随即将受伤的郭先生紧急送到医院。4月20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布,急救车负全责,由保险公司赔偿郭先生一万余元。

  2014年11月4日7时10分,郭先生骑电动车外出准备去上班。郭先生通过辽河大街立交桥北侧时,突然被一辆急救车撞倒,电动车被撞毁,郭先生摔成重伤。见状,急救车紧急将郭先生抬上车送到新民市人民医院救治。

  郭先生在医院住院43天,医生叮嘱其出院后再休息一个月。经调查,撞伤郭先生的急救车是新民市妇婴医院的。经交警认定,急救车有闯红灯行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新民市妇婴医院承担了郭先生所有的医疗费2万余元,但对其他赔偿没有达成协议。医院方面表示,自己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50万元,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郭先生将医院起诉到了新民市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损失近5万元。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郭先生误工费等12000余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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