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征收河道费相关问题的解答
29.02.2016 17:19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一、为什么要征收河道费?
答:近几年,我省多次发生重大洪水灾害,造成了巨大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同时,河道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河道严重淤积,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河岸坍塌,植被减少,水环境恶化,水体污染,水质变差等。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作为防洪体系工程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以及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您依法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就是在为提高我省河道防洪抗灾能力,保障辽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秀美辽宁做出了贡献。
二、河道费何时复征?
答:根据《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恢复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通知》(辽水合〔2016〕4号)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
三、现在已经2月份了,何时开始申报缴纳?是否需要补缴?罚款和滞纳金如何处理?
答:纳费人从3月1日起按月进行申报。纳费人应补交2016年1月1日至3月1日应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2016年4月18日前不予加征滞纳金和处罚。
四、河道费的征收方式和范围有什么变化?
答:河道费的征收仍然按照《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3号)及其《实施细则》(辽水合〔2012〕5号)规定的征收方式和范围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2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9.02.2016 17:1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