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跃晖副厅长在全省惠农(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非常有必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充分认识“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一卡通”发放的必要性。从当前形势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敢碰硬动真格,一系列政策法规密集出台,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6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刹“四风”;2013年末,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等。辽宁省也出台了一些制度和办法。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减少人为因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反腐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我省开展惠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正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民)政策、维护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我们要从讲政治、重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的必要性,将其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来抓,将国家惠农(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增强惠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的危机感。近一段时期以来,尽管各级不断加大对惠农(民)补贴资金管理力度,通过巡察、审计、检查等手段,规范补贴资金的使用,但各级特别是乡村一级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去年10月,省纪委监察厅《民心网上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1月-2013年8月,民心网接到群众举报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2749起,被立案207起,处分村党员干部299人。问题集中反映在部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截留、挪用、套取国家各项补贴资金等。例如,新民市某村干部虚报土地面积骗取良种补贴共计37950元;昌图县某村书记在给农户做“移民项目补贴”发放表时,政策规定每户发放标准为1500元,实际只发放1000元,每户少发500元,有45000元被村里截留挪用;兴城市的某村书记明知道自己父亲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仍为其办理低保提供便利,获得违规收入5992元等等。上述这些违规违纪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政府监管不到位、各项惠农(民)补贴资金没有管理好有关,给人以可乘之机。因此,要树立危机意识,抓紧推进“一卡通”相关工作,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三)学习先进省份经验,增强推进“一卡通”发放工作的紧迫感。去年末,审计署对我省2013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已将“一卡通”工作纳入审计视线,要求我省提供相关情况数据备份情况。鉴于目前我省正处试点阶段尚未实现各级财政联网、无法提供数据备份,这次没有纳入审计范畴,从山东、内蒙等省的审计情况看,最终都要过审计关。今年5月份,省基层办曾到山东学习“一卡通”的做法,了解到山东省成功开展“一卡通”发放的契机,正是对审计署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痛下决心、彻底整改,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这些问题包括:许多应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没有及时纳入,向“死亡人员”发补贴,有的村干部既领报酬又吃低保补助等。从审计流程看,审计署首先查封公安厅户籍信息数据库、代发金融机构资金发放数据库,核实补贴对象信息真实性、补贴资金发放额度一致性。我们知道,山东省乡镇资金监管在全国来说算是比较好的,审计尚且发现了这么多问题,辽宁呢,我们有哪一个市能保证惠农(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没有问题,怎么应付未来将面临的审计,所以增强推进“一卡通”工作的紧迫感,刻不容缓。
二、“一卡通”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省厅为扎实推进“一卡通”发放做了大量工作:去年初印发《关于全省县区惠农(民)补贴资金实施一卡通发放的指导意见》和《惠农(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绩效考评办法》,为启动试点和绩效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年末,会同省农委、省审计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将乡村两级财政财务管理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本月初,出台《辽宁省惠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内部处(科、股)室职责,规范了补贴项目的纳入等操作程序及审核规则;近期还将借鉴山东省的做法,充分考虑县区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合公安、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为全省推进这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各市也在积极履行市管县的职责,沈阳、大连、本溪、丹东、朝阳、葫芦岛等市以财政局名义下发了通知,指导县区开展工作。以上标志着我省“一卡通”工作正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据初步统计,截止到本月18日,有78个县区相继开展了相关工作,有67个县区已将部分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发放,累计发放71.5亿元,其中当年发放42.5亿元。总体看,“一卡通”发放确实起到了促进党的惠农(民)政策落实、方便群众、加强资金监管、遏制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比如清原县南口前镇实施1年半以来,通过系统审核,剔除重复申报等,节约财政资金21.5万元。朝阳县通过“一卡通”发放,查出虚报退耕还林资金40多万元。此外,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县级工作取得实质进展。44个县已全部开展了基础信息整理、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有40个县已将多数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发放,目前正在朝着提高发放质量、增加发放项目数量目标努力。二是郊区工作逐渐打开局面。由于郊区起步晚,到去年底,30个郊区仅有10个区实现了个别补贴项目上线运行发放,目前上线运行的郊区数已增加到20个。三是补贴资金受益对象正在由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丹东、阜新和辽阳等市已将覆盖面拓展到所辖城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实事求是地看到,由于长期以来习惯于固有的补贴资金发放形式、来自相关补贴资金主管部门的阻力不小,少数县区存在畏难情绪等原因,使“一卡通”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部门协调配合不畅。“一卡通”发放与相关惠农(民)补贴主管部门关联性极强,需要部门密切配合方能有效开展工作。但个别县区对此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以各种借口拖延,有的财政部门自己唱“独角戏”,有的始终用2、3个项目应付差事,进展迟缓。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晰。与“一卡通”发放密切相关的惠农(民)补贴主管部门、乡镇有关站所、代发金融机构等职责定位不清晰,经常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工作效率,降低服务质量。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市级覆盖面看,沈阳、本溪、丹东、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7市所辖县和郊区全部开展了“一卡通”工作,可仍有一部分市或多或少存在“死角”。从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数量看,在已上线运行的67个县区中,超过20个的有16个县区,其中,超过30个的有9个县区,包括辽中县、清原县、阜蒙县、辽阳县、灯塔市、调兵山市、建平县、大洼县、盘锦辽河口区。纳入补贴项目不足5个的有14个县区。
今年,“一卡通”发放工作目标是44个县和30个郊区原则上要将省以上补贴项目全部纳入系统发放。明年重点是扫“死角”,对已获得省财政补助但仍没有实质运作的县区要加大推进力度。同时,鼓励城区和开发区开展“一卡通”发放工作,顺利实现由惠农(民)向惠民转变。请大家进一步认清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高质高效地推进“一卡通”发放的各项工作。
三、切实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一卡通”发放工作
(一)切实领会“一卡通”发放工作的基本内容。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凡是由财政或相关补贴资金主管部门补助给农民的各类惠农(民)补贴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涉及农民的补贴资金,都要纳入“一卡通”发放,也就是说各级财政补贴给农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都要进入“一卡通”发放,今后不允许存在其他体外运行的情况发生,使农民用一张银行卡就能安全、足额、及时、明晰地领到全部补贴资金。在此过程中,要通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一梳理补贴项目,进一步做实基础工作,确保纳入“一卡通”系统的补贴项目及时规范发放。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包括两方面含义,首先,对财政系统内部来讲,要按照《辽宁省惠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基层办要承担起综合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监督应纳入“一卡通”系统的项目是否及时纳入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也就是牵头单位;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主管处(科、股)室是“一卡通”系统补贴项目的具体管理者,负责相关补贴项目的政策制定、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如补贴资金分配标准、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计算依据等;各级财政信息技术部门是“一卡通”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纵横向网络的搭建、维护及网络安全等。其次,各级相关惠农(民)补贴主管部门要按照即将与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努力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争取部门支持配合。“一卡通”发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比较多,如果仅仅由财政部门来推进,难度太大,效果也不会好,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这就要求各级财政局的领导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作为,主动向本级政府报告,在取得政府领导认可和支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部门来协调相关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职能分工,做好补贴信息核实、确认、审批、发放等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办法,严格按程序操作。按照省厅已经下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在职责分工明确的前提下,一是扎实做好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调整、上报和建档等工作;二是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补贴对象户籍信息实时或定期校验机制,动态掌握补贴对象户籍信息变化情况;三是做好公开公示工作。要按照公开公示制度和程序要求,确保补贴对象产生过程公开透明、补贴资金发放公正合理。乡镇相关站所要将补贴对象、补贴政策依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按规范格式张榜公示到村、组,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要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四是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
(五)以求真务实高效的作风,推进“一卡通”工作抓出成效。市级财政作为推进“一卡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县区的督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县区切实抓出成效。县区财政要以求真务实、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做好“一卡通”发放各环节相关工作。已经实现“一卡通”发放的县区,要继续再接再厉,按照最近出台的管理办法要求,协调局内有关科室,重新梳理补贴项目,规范项目管理,争取在提高发放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取得新突破;进展较慢、补贴项目纳入数较少以及还没有运行的县区,要找准问题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倒排工作时限表,争取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全年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