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骨折 “小饭桌”愿赔偿但没钱
新闻回放:9岁的小童(化名)在校外“小饭桌”骨折,他跟父母说他在暖气边玩耍时,被自己一直叫“大爷”的店主抬脚踢中膝盖,店主女儿表示,父亲已经在配合警方调查,其余事项需要走法律程序。
首次报道题目:《沈阳9岁男孩骨折:“小饭桌”大爷踢的》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沈诚)昨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5岁的满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
小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的家长提出17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请求。
满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现在没钱,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男孩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伤人者涉嫌故意伤害
今年4月,55岁的满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被批准逮捕。
6月,检察机关将此案移送法院审查起诉。7月,法院将此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8月,侦查机关补查重报。
昨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3月18日15时50分许,在沈阳市沈河区某小区事发“小饭桌”屋里,因小童和同学打闹,满某用脚将小童的腿部踢伤。
经鉴定,小童右膝关节外伤致右膝髁间棘骨折为轻伤二级。小童的伤情为伤残十级。
检察机关认为,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伤人者称“阻拦”孩子打闹
孩子父亲称借车未果报复
满某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没有异议。
满某称,事发当日,学校上半天课,放学后小童等人在“小饭桌”吃饭、托管,他负责看着孩子们。当时,小童等三个孩子在打闹,其中有一个小女孩,他和小童平时关系挺好,知道他比较淘,怕把小女孩碰了,就过去“阻拦”一下,“他没摔也没倒,晚上他爸说孩子腿疼,就给拿医药费让他们去看病了。”他记不住踢没踢小童,可能用脚碰了小童的后屁股,“当时要不管也没这事了,他毕竟是个孩子,我这么大岁数。”
小童的父亲则称,事发前满某曾向他借车,但他没有借,没想到第三天孩子就被满某踢伤了,他觉得满某是在故意报复,要求对满某从重处罚。
家长索赔17万
伤人者愿意赔偿但现在没钱
昨日,小童的父母表示,小童才9周岁,正处于童年时期,身体也处于发育和成长的重要阶段。现在已经造成十级伤残,对其日后的生活和职业发展方向都产生重要影响,部分职业将无法成为选择方向,除了在身体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小童心理也造成难以挽回和弥补的创伤。他们请求法院判满某赔偿小童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补课费等共计17万余元。
对此,满某表示,事发后,已经垫付了2万余元的医药费,自己愿意赔偿,但是现在没有经济能力,“等我出去找着工作,慢慢还。”
昨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