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亟待税优优惠政策出台
24.08.2016 20:0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新华公益联合举办的中国慈善信托实践发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众多来自金融机构、慈善组织等的专家学者就慈善信托的税收与投资进行探讨。
《慈善法》中对慈善信托的专门规定唤起了业内对信托参与公益的新期待。但由于《慈善法》仅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的税收优惠,对于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此,中诚盈禾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玥表示,慈善信托能否顺利落地仍然有待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目前税法对于实施慈善捐赠的捐赠人在享受税前扣除方面,以及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李玥说,《慈善法》也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捐赠票据,但并未对慈善信托票据作出规定,这就给给慈善信托造成一定的困扰。
中国公益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司原副司长孙午珊表示,我国税法对善慈善事业税收上的鼓励性政策制度,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企业捐赠,可以在企业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进行抵扣,个人捐赠则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享受税前扣除。但税法优惠并不包括从事慈善信托,如果没有配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无法享受与公益机构捐赠人同等的税收优惠。
尽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还未出台,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慈善信托政策的进一步明朗,慈善信托的管理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逐渐明确,《慈善法》颁布后,慈善信托有望迎来大爆发。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4.08.2016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