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成立三个督查组严查有偿补课

23.07.2015  16:43

  昨日是暑假第一天,市教育局向各区市县中小学转发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提出了认真贯彻执行的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的《规定》,知晓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增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及时有效地处理有偿补课行为。各地区要畅通投诉渠道,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已成立3个督查组,针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督查。为了加大工作力度,市教育局还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明察暗访。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尤其要重点查办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后收费办班补课,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不作为的学校,将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6部投诉电话:

  监察室84649456;

  信访室84630839;

  人事处84603621;

  基础教育一处84649503;

  基础教育二处84649400;

  民办教育管理处:8464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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