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实现国际互认
04.01.2015 13:2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左二)在德国考察森林认证工作
PEFC主席和秘书长来华考察我国森林认证体系
中国森林认证产品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绿色通行证”
2014年2月5日,中国林业发生了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S)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实现互认。此举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得到了美国、英国、法国等近40个PEFC成员国的认可,中国森林认证产品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什么是森林认证和森林认证体系?
要认识森林认证体系的国际互认价值,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森林认证和森林认证体系。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成为世界各国林业发展的共同目标。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有效市场机制,得到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支持。
森林认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绩效标准对森林经营和林产品生产销售进行合格评定的活动。通过产销监管链认证,使消费者能够追溯到所购买林产品的原材料是否源自于可持续经营的森林。由于和市场密切结合,开展森林认证既能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又能促进林产品国际市场准入。
当前,全球有两类具有影响力的森林认证体系:一类是国际森林认证体系,包括森林管理委员会(FSC)体系和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另一类是国家森林认证体系,包括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近40个国家的森林认证体系。
为什么要开展国际互认?
国际森林认证体系和国家森林认证体系的多样化,虽然有利于森林认证体系的竞争与自我完善,但也造成了市场分割、重复认证等诸多不利于森林认证健康发展的问题。因此,开展体系之间的互认成为国际社会一直推动的工作。
实现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与国际森林认证体系之间的互认,目前只有PEFC制定了森林认证体系互认框架,开展了与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互认工作。截至2014年11月,PEFC共接纳了38个成员国,其中36个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与PEFC实现了互认。PEFC鼓励成员国的国家体系与其实现互认。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实现森林认证体系国际互认,主要基于四点重要原因。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的要求。
二是促进林产品国际市场准入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林产品出口国,2012年出口金额达575.7亿美元,2013年达625.6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8.7%。我国林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客观上冲击了欧美国家林业产业的发展。为抵制我国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一些国家设置了很多限制性贸易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的“雷斯法案”、欧盟的木材法案等,把森林认证当作“绿色贸易壁垒”,以限制中国的林产品出口国际市场。
三是加快我国林业国际化进程的战略选择。建立符合国情林情的国家森林认证体系,实现国际互认,推进森林认证,有利于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遏制非法采伐、促进合法贸易,有利于履行国际承诺、树立国际形象、推进国际合作。
四是扩大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影响的需要。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刚刚建立,国际认知度较低,在不断自我完善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快国际互认步伐,借助国际互认这一平台发展完善我国森林认证体系,提升国际影响力。这对增强中国林业企业国际竞争力,树立我国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打击非法采伐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国际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为实现互认开展了哪些工作?
实现互认的基础,主要是基于这个国家的认证体系建设是否完善。互认成功,标志着我国基本建立了符合国情、林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森林认证体系。
建立了森林认证制度。组建了管理主体、争议调解机制和利益方论坛,成立了森林认证研究中心和认证机构。
确定了森林认证范围。中国森林认证范围涵盖了森林经营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竹林认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生产经营性珍贵濒危稀有物种认证和碳汇林认证等。
建立了标准与指标体系。修订发布了《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GB/T 28951-2012)《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链》(GB/T 28952-2012)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了竹林认证、非木质林产品认证、人工林认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生产经营性珍贵濒危稀有物种认证等14项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为全面实施森林认证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化了认证试点工作。先后在全国16个省(区、市)开展森林认证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森林经营、产销监管链、非木质林产品、竹林、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物种、森林生态环境服务等领域,为在不同地区探索森林认证模式提供了经验。日前又在吉林、辽宁和甘肃启动了森林认证制度试点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将森林认证这一新机制应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全过程,为有效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质量、探索新型森林生态资源监管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国际互认给我国带来哪些好处?
有关专家分析表示,此次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实现国际互认,至少会带来三大好处。
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经营单位必须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系列要求来规范经营活动,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经营实践。这对于提升我国森林经营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推进我国林业国际化进程。
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美一些国家已将PEFC等认证作为木制品进口的一个必要条件,还有一些国家将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互认后,我国的林产品生产企业将在原料采购、国际贸易等方面有更多便利,在生产运营方面降低成本,在产品竞争力方面具有更大空间,森林认证为中国林产品走出国门颁发了“绿色通行证”。
解决了木材来源合法性问题。随着保护环境、保护森林意识的提高,木材来源合法性、非法采伐等问题被欧美发达国家强加于木材上。互认后,我国企业采用国际公认的标准开展认证,不仅表明了原料来源的合法性,而且证明了生产环境和过程的可持续性。这对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围绕互认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有关人士透露,未来还将继续推进国际互认工作,探索与其他森林认证体系互认的可行性。
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推进森林认证制度建设,规范认证市场;加快认证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技术规范测试工作;强化森林认证制度试点。
扩大宣传推广,提升能力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建设及取得的成就;通过举办推广活动、编印宣传册和展览材料等方式推广森林认证知识。通过培训和研讨,进一步提升审核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认证机构的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采购政策研究,积极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将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力争林业系统率先采购认证产品。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4.01.2015 13:22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调查问卷
您好:
感谢您参与问卷调查。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