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李克强总理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张高丽副总理表示,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作为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根基。我国是最早加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在国际上率先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发布和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有关规划和计划,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一是保护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骨干,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不同类型保护地的保护网络体系。各类陆域保护地面积达17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提前完成《生物多样性公约》2020年达17%的目标。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达147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高于12.7%的世界平均水平,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14年底,海洋类型保护区共68个,总面积7115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海洋保护区17个,总面积5089平方公里;建有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58处。建立了60多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由2000年的1100余只增加到2013年底的1864只。野生朱鹮数量由1981年发现时的7只发展到目前1000多只。
二是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成效显著。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资达3626亿元人民币,约105万平方公里的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近十年来,中国森林面积净增长10万平方公里,重点生态功能区草原植被盖度提高11%,修复红树林等退化湿地2800多平方公里, 实施水土流失封育保护面积72万平方公里。
三是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国各省(区、市)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探索建立生态红线划定方法体系与配套政策措施体系。印发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完成了全国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划定了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发布中国高等植物、脊椎动物红色名录和三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完成了全国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规违法活动。
四是国际合作与交流持续深化。我国有32处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建立了中俄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中日韩环境保护合作、南南合作等多边和双边机制,实施了GEF、中欧生物多样性合作等项目,有效地推动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2013年被联合国授予南南合作奖。
五是全社会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精心组织实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通过报告会、培训和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知识,显著提高了公众保护意识。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仍然加大,生物多样性退化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为中心,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重大工程主要包括: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摸清家底;二是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掌握动态变化趋势;三是强化就地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四是加强迁地保护,收储国家战略资源;五是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试点示范,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六是协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七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