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反腐保持高压态势 惩治腐败零容忍

26.01.2016  11:37

  2015年,我省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从“打虎”到“拍蝇”,从立规到执纪,一刻不停歇。总结过去一年反腐成效,省纪委交出成绩单: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4778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1136件,立案14513件,处分14260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别干部80人,县(处)级干部823人,从问题线索处置数量到纪律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凝聚了党心民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2015年,我省群众感受最深的是全省反腐的坚定决心。面对我省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省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5年1月16日,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魏俊星接受组织调查;3月20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接受组织调查;5月12日,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刘福祥被调查……除此之外,张家成、李思福、栾庆伟、金程、耿玉礓等一批党政机关、国企、高校、司法、金融重点领域的重要领导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被组织调查,让人们切身感到,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均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坚持‘零容忍’,不给腐败行为留下任何空间,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在省委的这一明确要求下,省纪委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纪检监察室联系各地区和部门,全面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紧盯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这三类人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快纪律审查节奏,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5年,我省还配合中央纪委重点查处了谷春立案件涉案人员,严肃查处了徐小艳贿选案。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发挥震慑和警戒作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在我省,惩治腐败与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破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连续三年集中力量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件。仅去年一年省纪委常委对16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包案督办,推动全省共查处重点问题225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7人,挽回经济损失2.43亿元。这项工作成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有力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同样是党心民心的契合点。去年底,省纪委官方网站统计群众留言,“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作风之变”升至点赞榜首。我省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压,一寸不让。重点查处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公款送礼、收受礼品礼金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执纪,从重处理。持续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成检查组1521个,集中检查4166次。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8人。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1624个,对1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1月1日,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刚刚施行,12日,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主席王民就因违反廉洁纪律撞上“红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用党章党纪衡量违纪问题,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去年我省通过函询处理问题线索1469人次,诫勉谈话2092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把隐患清除于未生之时,转变执纪理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执纪,也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