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跨院看病无需重复检查 我省推广“医联体”检查结果互认

07.08.2015  11:44

本报讯 记者朱忠鹤报道 如今,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的居民觉得挺便捷——只要拿着中心出具的彩超、化验单等检查结果,到省人民医院就诊时,就不用再重复检查了。

      因为这两家医疗机构结成了紧密型的“医联体”,检查结果已实现了互认。 “对辖区居民而言,既省事又省钱,很受他们欢迎”,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廉洁说。

      省人民医院与风雨坛社区其实是先行了一步。从今年起,我省卫计委出台相关意见,推广“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省卫计委表示,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我省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参加省级质控的医学检验结果,实行全省互认。

      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起,我省就已开始试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只不过当时是在全省20家三级甲等医院之间推行。我省此次推行结果互认,将重点放在“纵向”,即: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结果互认上。此举在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型医院诊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