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改革以来 我省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近20万张
28.11.2017 21: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月27日,省工商局发布消息,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来,全省运行情况良好,截至11月26日,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近20万张。
在核发的近20万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中,银行开户许可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全涉及事项,其他涉及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证等18种。
为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省工商局今年9月初召开协调会,摸清了各个部门在办理涉企备案项目时要求企业提交的材料、程序、采集的数据项;制定并下发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工商登记机关向相关部门推送企业共享信息采取两种方式:具备条件的以自动交换的方式进行。不具备自动交换条件的,由省工商局将企业共享信息推至“多证合一”共享平台,相关部门按照配备的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限内认领、使用。
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十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印发了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工商部门分别对登记窗口人员进行了培训,解读“多证合一”相关文件政策,讲授业务系统操作方法流程。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及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强化登记信息部门共享和推送、认领、反馈工作,统筹处理“多证合一”改革与“证照分离”改革的关系,根据形势发展和改革实际,适时调整“多证合一”事项,扩大涉企证照整合范围,确保改革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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