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PM2.5浓度同比下降16.4%
2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辽宁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7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其中我省水源保护取得的可喜成绩成为亮点。
2016年,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年PM2.5浓度同比下降16.4%,PM10浓度同比下降15.1%。全省14个市累计出现重污染天气103天,同比下降50%;其中供暖期重污染天气90天,同比下降53.4%。人民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上有了更多获得感。
“从去年空气质量看,我省大颗粒物占比41.7%,而北京占比仅为20.6%,这说明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远远落后于北京等大城市。”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今年我省将狠抓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低尘机械化清扫率和城市绿化面积比例,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遗撒、堆料场扬尘以及露天烧烤等污染行为,减轻扬尘等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016年,我省水源保护也取得了可喜成绩,大伙房水库水质稳定保持二类水质,全省5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达88.9%。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一、二类水质比例达78.6%,同比保持稳定。
在河流水质治理方面,今年我省将实施两项新举措。一是在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并由各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组织全面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二是修订并实施《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有效遏制上游向下游排污的现象,保障全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同时,我省还将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工业集聚区专项整治、重点水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排污口规范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开展水厂尾水生态湿地处理工程示范建设等,进一步推进水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