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立足节地增效,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深挖潜等一系列措施,以较小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去年,全省亿元GDP地耗降至56公顷,较“十一五”末下降33%。
我省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全省未利用土地仅占11.41%,且多为山地;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城市内部工业用地比重过大;矿山废弃地较多,矿产资源开发早、规模大、强度高,土地复垦任务较重;低效用地、废弃地开发尚有一定空间。当前,我省土地利用方式与南方发达省份相比较粗放,以资源过度消耗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方式仍然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超标准用地、闲置浪费土地情况依然突出。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步伐的加快,特别是沈阳经济区被国家确定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辽宁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节约集约用地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各项政策制度安排,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各类用地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成效。2014年,全省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3186万元/公顷、容积率0.9,分别较“十一五”末增加32%和18%;全省标准化厂房累计竣工面积达3868万平方米。2010—2014年批准建设用地综合供地率达70%,居全国前列。
节约集约用地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离不开科学的顶层设计。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规模管控、优化格局、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综合整治、评价监管”的框架体系,结合全省实际,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行动指南。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用地评估、竣工验收、用地监管核查、效益考核五项制度并强力推进实施。
在此基础上,全省强化规划管控,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全省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围绕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突破辽西北三大区域发展板块,根据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空间配置的原则安排用地布局,统筹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实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总体布局、提高土地产出率的目标。
省国土资源厅将完善评价体系作为节约集约用地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了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评估、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评比、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用地评估等一系列考核评价体系,为节约集约用地保驾护航。
今年,在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新形势下,省国土资源厅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新职责定位,集中精力破解用地粗放、占补平衡难等问题。在总结以往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联合省发改委、省统计局下发《辽宁省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办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开展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目前,我省新的评价考核办法已全面推开,全省初步完成新一轮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开发区管理等,以考核促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推动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从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管理并重转变。同时,省国土厅还加强土地利用全程动态监管,以机制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全面推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用地验收制度的通知》,初步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的部门联动约束。并全面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实行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去年以来,组织人员核查土地278宗,涉及面积4158公顷。
2013年,全省通过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百日行动”等一系列举措,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6万公顷。今年,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战役已再次打响。两年来,全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3万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0%,其中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1.4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供应总量的31%。并先后对9个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工业产业集群、16家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工业企业、5个节约集约用地工程、2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先进单位进行宣传和表彰,同时结合实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沈阳市沈北新区“五个集中”土地利用模式(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中小企业向标准化厂房集中,公司办公向总部集中,农业生产向农业小区集,居住向城镇集中);大连经济开发区优扶劣汰、 “腾笼换鸟”促升级改造的经验;铁岭市盘活存量,开展低效用地二次开发,以及建立“节地督察员制度”的做法;沈阳市铁西区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城乡用地,盘活城市存量用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尝试等。
省国土资源厅还全面实施“节地典型引领工程”,挖掘、总结、宣传、推广全省在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鲜经验。通过典型的示范效应和正向激励,引导和促进政府、部门、用地者乃至全社会凝聚共识,自觉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