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营运客车应急锤将“换新颜”

13.01.2017  15:06

我省营运客车应急锤将“换新颜  

         

  “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要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及单位在2017年春运前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其他所有营运客车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这是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安监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于即日起联合启动的全省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 

  辽宁省要求,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旅游包车)企业加强与客车生产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分批次、有序做好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全面排查在用营运客车应急锤配备情况,提出需更新更换应急锤的数量需求,明确工作责任人负责记录应更新更换情况并存档备查,并要将应急锤作为安全例检的重要内容;客车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的更新更换工作。 

  此外,辽宁各地还将加大对此次专项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指导,剖析问题原因,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梅晓林 贾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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