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05.12.2017 10:5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2月4日,省人社厅表示,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620元,二档为1420元,三档为1300元,四档为112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6元,二档为14元,三档为11.8元,四档为10.6元。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5.12.2017 10:58
22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这五地≥2000元
随着辽宁省近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沈阳市统计局
缅怀革命先烈激发奋进力量
清明节到来之际,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