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4000户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终审公示
11月10日起,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对2014年3月28日至4月25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并终审通过的家庭分批次进行公示。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目前两批名单已在大连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第二批名单于21日公布,主要包括部分申请经适房类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共计4000户家庭通过终审。本次公示期为15天。其余通过终审家庭将陆续公示。
今年3月28日至4月25日,大连市约有1.6万户家庭申请了公租房租金补贴。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有三类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分别是经济适用房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城市无房户家庭。
依据《大连市困难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有房家庭,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30%予以补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无房家庭,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50%予以补贴。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凡对上述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对经举报查实确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将按规定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补贴标准
每户最高补贴500元/月
参照《关于发布大连市泉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2013年中山、西岗、沙河口区市场租金水平为25元/月每平方米,甘井子区市场租金水平为20元/月每平方米。补贴面积标准按照国家及我市的公租房面积标准有关规定,暂按每户40平方米执行。也就是说,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有房家庭,每户补贴300元/月,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每户补贴240元/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无房家庭,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每户补贴500元/月,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每户补贴4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