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底前完成4727户 居民散煤清洁化替代

14.10.2017  10:47

  昨日,沈阳市质监局对外发布消息,为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质监联合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销售、使用商品煤全链条监管和全覆盖抽查。

  多部门将联合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及运输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商品煤违法行为,散煤治理实行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网格化监管。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商品煤质量要求要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指标。

  治理期间,多部门将建立监督抽查信息通报和协查机制,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商品煤流通和生产企业,由工商局、质监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对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单位,由市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10月底前,完成二环内及周边地区4727户居民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三环内17128户居民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

  在三环外农村地区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煤供暖工作,推进燃气壁挂炉等清洁能源供暖设施入户工作。

  另据了解,10月底前,沈阳市质监局组织完成清洁型煤及专用炉具的招标采购工作,沈阳燃气集团在已铺设燃气管网地区推进燃气壁挂炉等设施入户工作。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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