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对2户欠税企业实施布控阻止出境
07.09.2015 15:07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近日,丹东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215号)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查控工作的函》(公境检[2013]1343号)要求,在公安部门规范查控资料后,首次对元宝区局管辖的2户欠税企业实施布控。经与省局多次沟通,协调,对元宝区局上报的《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清单》、《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进行详细、认真核对,将资料邮寄省局,由省局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控,阻止其出境。
此次对欠税人(一户为企业纳税人、一户为个体工商业户,合计欠税290万元)采取阻止出境的措施,防范了纳税人恶意拖欠税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下一步,丹东市局将继续加大欠税追缴力度,对于符合法定阻止出境条件的欠税人或欠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时申请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7.09.2015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