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户籍地暂不能在沈异地办身份证
昨日,沈阳警方对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进行重点解读。
外地居民在沈阳异地办理身份证可就近办理,收费标准与本地户口居民相同,《居住证》和《学生证》都可作为有效凭证办理,但由于技术原因有8个户籍地的居民暂时不能在沈阳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自2016年11月1日起为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沈阳市公安局升级完善身份证办理系统,正式启动了异地身份证受理工作。
为便于在经商、办企、务工、就学等外地人员办理身份证,申领人可自愿选择我市现有的办证大厅(每个区、县设一个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实现“就近办理、全市通办”,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领取新证。异地办证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沈阳警方介绍,目前由于技术限制,户籍在以下8个地区人员不能在沈办理异地身份证。除此之外,其他省市人员均可在沈办理。
1.内蒙古自治区全区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
3.西藏自治区全区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5.吉林省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6.黑龙江省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7.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
8.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均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未下发的提供《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我市院校颁发的《学生证》。申请到期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与我市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相同,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