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出台应慎重 可参考沪渝经验
24.11.2016 23:3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何凡 李由 马芸菲)由国务院参事室主办、新华网承办的“2016国是论坛”11月24日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论坛间隙接受本网专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出台时机选择要极为慎重,其推出会对市场产生多大影响需要深思熟虑。他建议:参考重庆和上海已有的房地产税试点经验。以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为基本原则,一是对百姓的一般住宅(刚需类基本住宅)不征税;二是征税时要“从易到难”,影响最小。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新常态、新经济、新动能”,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务院参事、专家学者、企业家汇聚一堂,共同把脉中国发展经济新形势,探讨经济发展新动能。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4.11.201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