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健康手册》8月底全省推广增孕前服务

02.06.2017  10:2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婷婷报道今后,一本《母子健康手册》将取代原来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合二为一,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目前沈阳市和平区为试点,率先实现新证发放,8月底前将在全省推广使用。

  昨日,全省《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启动仪式在和平区沈水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行。

  《母子健康手册》除了整合原有的两册功能,还将服务提前到孕前,服务于计划怀孕的女性、孕妇和0-6岁的儿童。计划怀孕的女性可去孕前优生定点检查机构领取,将有专业人士指导科学备孕。

  整个手册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整合了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3项服务内容,涵盖了国家惠民利民卫生计生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重要的医学检查记录、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等五部分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

  《母子健康手册》从孕前开始指导备孕女性。“结婚以后,如果有备孕计划,就可以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将由专业人员指导备孕知识、孕期检查以及儿童健康管理。”省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副处长赵剑冰介绍。

  提醒:已领取原手册的不用换

  在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新旧手册发放使用过渡期间,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产妇,助产机构继续为其发放《儿童保健手册》;

  持《母子健康手册》的产妇,助产机构在手册上填写产妇及儿童相关信息即可。

  既没有《孕产妇保健手册》也没有《母子健康手册》的产妇,助产机构为其提供相关信息,产妇出院后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门诊领取《母子健康手册》。 0-6岁儿童未领取或者丢失了《儿童保健手册》,也可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门诊领取《母子健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