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为部手机去抢劫 一审被判刑13年多

26.12.2015  16:58

  今年7月1日凌晨1点,20多岁的小伙儿彭某进到兴工街附近一住宅楼里行窃。不巧的是,彭某被住户发现并被制服,随后被带到派出所。日前,沙区法院一审判决,彭某犯抢劫罪,判刑13年9个月。

  今年7月1日凌晨1点,20多岁的四川农村小伙儿彭某在兴工街看到附近一住宅楼6楼亮着灯,而楼外面正在施工尽是脚手架,彭某想进入这家偷点财物。顺着脚手架他到了这家窗口,看着一女士手中拿着一部苹果手机,打定主意就偷这部手机了。

  片刻后,该女士关灯了。彭某从厨房没关的窗户入室,在水槽上看到一副胶皮手套顺手戴上。从客厅进入卧室,脚上踢到一卷胶带,捡起来拿在手里。彭某刚把床上的手机偷走,该女士突然惊醒,看到有人影立即大声呼叫。彭某情急之下,用胶带封住她的嘴,该女士反抗使劲推扯彭某,彭某撒腿就跑。该女士追赶,在其它屋居住的一男一女也跟着追赶,追到楼下,彭某被制服。彭某逃跑过程中扔在2楼的手机被找了回来。

  随后,彭某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做了笔录。经鉴定,这部苹果手机价值4332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彭某罪名是抢劫罪,是入户采用暴力手段由盗窃转化为抢劫。而法庭认定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有彭某在侦查机关的笔录、同步录音录像以及被害人和证人证言,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入户抢劫是重罪,量刑起点就是10年。不认罪,加重处罚。此人还有抢劫罪前科,再加重。目前,彭某已经上诉,此案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