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开原市民政局全力打造“老人幸福之家”农村互助幸福院

17.12.2014  13:52
      铁岭开原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是为了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的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点民生工作。按照“村级主办、因地制宜、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建院原则,全市共新(改)建村幸福院28个。         一、试点带动,因地制宜       本着“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先行启动、逐步完善”的思路,选定基础较好、村班子工作能力较强的老城街道办事处后三台子村、前三台子村、北关村作为试点村,广泛听取民意,依据村情、集体经济收入和老年人口数量等情况,积极发挥村级组织的主导作用,综合开发利用社区办公用房资源,加以装修改建,院内活动室、休息室、图书室、幸福灶、卫生室等一应俱全,院外设活动休闲广场。       二、自我管理、互助服务       为切实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服务作用,成立了村老年人协会,具体负责幸福院日常管理,依靠群众自治组织运营,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2名,不支付任何报酬。老年人协会会长兼任幸福院院长,一名副会长兼任会计,一名副会长兼任出纳,负责协会创收或接收捐赠款物的管理,每月公开账目。村里老年人可自由入会成为会员,幸福院的大小事情都由老人们自己做,米、面、油、冬季取暖、水电费由村里提供,老人自备蔬菜,自己准备午餐,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互助养老,其乐无穷。       三、广开渠道,多方筹资       一是政府支持 ,对按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互助幸福院,由民政部门适当进行补助; 二是乡镇街、村自筹 ,各乡镇街、村从工作经费、集体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改建和装修; 三是部门帮扶 ,市直有关部门从资金、物资、项目等方面对幸福院给予扶持; 四是社会筹集 ,广泛动员村里和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社会慈善组织对幸福院开展帮扶捐助活动; 五是老年人协会创收 ,组织成立老年秧歌队进行文艺演出,也可组织老人们在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村里给予一定的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