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 陈求发主持并讲话 唐一军出席会议
11月1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一军出席会议。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紧盯整改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中央督导反馈整改工作。
陈求发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三年工作目标,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要在广泛发动、细致摸排上再深化,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完善线索受理、登记、分类、移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二是要在依法严惩、深度打击上再发力,强化办案力量整合,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及时挂牌督办,重点突破一批典型案件,提高全省社会治安整体水平。三是要在深挖彻查、除恶务尽上再攻坚,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特别是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四是要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上再加强,进一步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加快补齐我省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上,有关领导小组副组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意见要求,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传达省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沈阳、大连、鞍山、丹东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发言。
省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章、廖建宇、张福海、刘焕鑫、陆治原,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沈阳市市长姜有为,大连市市长谭成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